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_产品中心_ku体育平台_官方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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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KU体育    发布时间:2024-04-25 10:10:33
产品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9.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3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75%。报告期公司收入和利润下降的根本原因,系自2023年11月起苏州悠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悠远环境”)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致公司净化设备形成的收入和利润减少;若扣除去年同期悠远环境对公司贡献的收入和利润影响,本报告期与去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5.07%;归母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6.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降低除受悠远环境收入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影响外,同时因本期收回悠远环境相关款项转回的信用减值损失按相关规定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导致本期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2.51%。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构成中,公司高效率节约能源保温产品系列收入增长较大,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5.28%;过滤纸在加大市场拓展和提升研发创新产品的情况下,本报告期实现的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0.66%。

  未来,随着绿色建筑、绿色家电领域和绿色高端医药冷链领域等相关能效要求标准的提升、设备及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推出,公司干净空气和高效节能产品预计将迎来较好的发展机遇。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1、为了更好服务于“专业无尘空间”,向工业除尘领域提供干净空气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类别和拓展新的应用领域,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将其持有的重庆爱干净空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自成立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日止还未发生实际业务收入)49%股权以平价方式转让给重庆凯杰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杰林”),交易作价294.49万元。本次合作是基于凯杰林在工业除尘细致划分领域的资源优势,和公司在节能洁净领域领先的研发、制造能力优势的一次资源整合,旨在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应用空间领域,实现双方优势互补、一起发展的合作模式。

  2、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为悠远环境做担保的余额为861.097775万元,均为银行保函,该担保行为发生时悠远环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10月因公司出售悠远环境70%的股权而形成被动关联担保,该被动关联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纯利润是: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纯利润是:0元。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传真、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郭茂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的议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郭茂先生、刘秀琴女士、郭思含女士、陶伟先生回避表决。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秀琴女士、谢佳女士、陶伟先生回避表决。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融资成本,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大多数都用在办理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以自有金融实物资产提供质押担保办理融资业务,质押金融实物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含票据池)、信用证等,单笔融资业务质押金额以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银行机构提交的业务申请书或者与银行机构签署的最终协议为准。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YPERLINK““。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6、《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46,499,178.52元(经审计),其中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228,414.6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022,841.47元后,加上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421,507,421.6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430,712,994.87元。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1,649,14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649,474.23元(含税)。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80.38%,本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为了实施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在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相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2、就2023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结算等手续。

  为了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更好地回报投资者,让投入资产的人更好规划资金安排,更早分享公司成长红利,按照《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规定,拟对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1、公司在2024年1-6月当期盈利且实现的盈利超过2023年公司归属于股东净利润的80%、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以实施中期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真实的情况在2024年半年度或第三季度决定实施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2、公司在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相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3、就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结算等手续。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最低比例的规定,利润分配不会导致公司运用资金不足或者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及中期分红安排,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及中期分红安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要,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股东的投资收益考虑制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赞同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和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八名,关联董事郭茂先生、刘秀琴女士、郭思含女士、陶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独立董事三名,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产生关联交易,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企业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我们都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损害公司的独立性。公司2023年度实际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未超过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

  2024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内容和程序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行情报价和公司同类型的产品价格,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

  3、上表列示的对苏州悠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额为公司出售悠远环境70%股权交割完毕后,在2023年度剩余时间内(11-12月),公司与苏州悠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预计发生以及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意大利法比里奥有限责任公司、松下真空节能新材料(重庆)有限公司、四川迈科隆真空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悠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四川优普思新材料有限公司预计发生关联交易,详细情况如下:

  2、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行情报价和公司同类型的产品价格,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

  营业范围:开发、生产、采购、销售真空绝热板、真空绝热板应用产品以及关联零部件、产品及其售后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49%股权,且公司董事陶伟先生担任参股公司松下新材料董事长。

  主要经营范围及优势:法比里奥是一家致力于室内和室外过滤应用和解决方案的开发、设计和销售的公司。法比里奥为欧洲过滤行业有名的公司,其核心技术人员从事过滤行业二十余年,技术领先,服务优质,是行业内优秀的既能提供室内空气过滤又能提供室外空气治理解决方案的企业。法比里奥拥有核心研发技术实力,在室外空气过滤,工业及商业应用端过滤及新型过滤材料等前沿技术的研发成果显著。

  经营范围:真空绝热板、复合真空绝热材料、真空绝热设备、冷链保温箱、建筑保温板、保温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工业有机废气进化设施,环境保护及空气过滤产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安装及售后服务;环境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节能技术开发与服务;从事本公司生产的同类商品及相关这类的产品、原材料以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的,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30%股权,且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刘秀琴女士担任参股公司悠远环境董事。

  经营范围: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上述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公司与以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内容均为公司日常营业范围内容。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与资金往来,以市场行情报价作为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

  公司与以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制定的议案》《关于制定的议案》《关于制定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结合《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在综合考虑了企业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通知,结合《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结合《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制定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董事、监事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充分调动董事、监事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其各自的资源和技术等优势,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公司总体战略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和法规及公司薪酬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本次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